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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

  1. 參賽隊伍應尊重評選委員之決定,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。

  2.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,取消參賽資格。

  3. 參加競賽之初賽作品及決賽簡報投影片,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,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。

  4. 每人限報名一隊,可跨校組隊。

  5. 參賽隊伍需確保所有成員在競賽決賽時仍有全國公私立高中或高職/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「大學部」在學學生身分,如有任何違反情形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。若已獲得獎項,則將撤銷其獎項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。

  6. 參賽隊伍所產生之各項資料與成果等內容,如作品說明書、簡報投影片、成品等,其一切智慧財產權歸該參賽隊伍所有,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使用,授權使用範圍限於本競賽相關與賽後的推廣展示,不得另作為營利或其他範圍使用。

  7. 基於非營利、推廣之目的,參賽作品如獲獎,應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(包含但不限於重製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)製作本競賽之獲獎作品集。

  8. 若參賽作品有參考先前作品或他人開發之軟硬體、服務等,或與他人開發之軟硬體、服務相似,應於作品中主動說明其差異性;若有使用他人原始碼或技術等,參賽隊伍應於參賽作品中主動說明並註明出處。

  9.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不得冒用、拷貝、仿冒、抄襲、數據造假,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金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得補助之作品,不得為已商品化之產品或服務。違反「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」第3項和第4項者不予評選,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,取消參賽資格及獲獎資格,獎金及獎狀如數繳回。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
  10. 參賽作品內文應為自行發想,創意來源可為各管道(報章雜誌、科幻小說、電影…等),唯作品書內文不得有抄襲或由他人代勞之情事,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具體事實者,取消參賽資格,如已獲獎,則撤銷獲得之獎項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。

  11. 參賽隊伍應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將遵循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於本競賽之特定目的的範圍內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參賽隊伍的個人資料。參賽隊伍有權透過主辦單位聯絡信箱提出要求使用、更正、補充及刪除參賽組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,視同放棄參加本競賽。

  12. 凡參與本競賽之參賽隊伍,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作品內容與參賽組員個人肖像權,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宣傳規則,包含但不限於媒體專訪、廣編報導等。

  13.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,如已獲獎,則撤銷獲得之獎項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。

  14. 入圍決賽之隊伍需全程出席本賽事賽程,若無故缺席或放棄決賽,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與得獎資格,並得以追回獎金及獎狀,已領取獎金及獎狀之參賽隊伍需全數繳回。

  15.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。

  16.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,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,恕不另行通知。

  17. 凡參加報名者,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。

  18.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本網頁。

  1. 參賽隊伍應尊重評選委員之決定,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。

  2. 參加競賽作品應繳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,取消參賽資格。

  3. 參加競賽之商業計劃書,皆不可露出學校及參賽者個人資料,露出之作品將予以扣分處分。

  4. 競賽決賽為公開口頭報告,參賽團隊務必自行斟酌呈現之擁有專利或技術,機密性資料內容。

  5. 參賽作品可能因參與本競賽而喪失專利新穎性,影響其申請專利之權利,故請參賽隊伍特別注意,如欲為參賽作品申請專利,應於參賽前自行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。

  6. 每人限報名一隊,可跨校/單位組隊。

  7. 學生身分之參賽隊員需確保在競賽決賽時仍有在學學生身分或,如有任何違反情形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。若已獲得獎項,則將撤銷其獎項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。

  8. 參賽隊伍所產生之各項資料與成果等內容,如商業計劃書、簡報投影片、成品等,其一切智慧財產權歸該參賽隊伍所有,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使用,授權使用範圍限於本競賽相關與賽後的推廣展示,不得另作為營利或其他範圍使用。

  9. 基於非營利、推廣之目的,參賽作品如獲獎,須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(包含但不限於重製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)製作本競賽之獲獎作品集。

  10. 若參賽作品有參考先前作品或他人開發之軟硬體、服務等,或與他人開發之軟硬體、服務相似,應於作品中主動說明其差異性;若有使用他人原始碼或技術等,參賽隊伍應於參賽作品中主動說明並註明出處。

  11.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不得冒用、拷貝、仿冒、抄襲、數據造假,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金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得補助之作品,不得為已商品化之產品或服務。違反「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」第3項和第4項者不予評選,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,取消參賽資格及獲獎資格,相關獎項與獎金如數繳回。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
  12. 參賽隊伍應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將遵循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於本競賽之特定目的的範圍內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參賽隊伍的個人資料。參賽隊伍有權透過主辦單位聯絡信箱提出要求使用、更正、補充及刪除參賽組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,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,視同放棄參加本競賽。

  13. 凡參與本競賽之參賽隊伍,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作品內容與參賽組員個人肖像權,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宣傳規則,包含但不限於媒體專訪、廣編報導等。

  14. 參賽隊伍如違反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,將取消其參賽資格,如已獲獎,則撤銷獲得之獎項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。

  15. 入圍決賽之隊伍需全程出席本賽事賽程,若無故缺席或放棄決賽,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與得獎資格,並得以追回獎金及獎狀,已領取獎金及獎狀之參賽隊伍需全數繳回。

  16. 得獎隊伍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。

  17. 如有以上未盡事宜,視當時狀況共同商議之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,恕不另行通知。

  18. 凡參加報名者,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。

  19.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本網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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